北京市购买纯电动汽车优惠政策汇总

来自小鹏汽车2014 于2018年03月24日提问

1.2018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享受地方优惠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依法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取消了之前为了地方保护而设立的备案制,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依然被排除在外。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新能源指标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轮候的方式发放,即按照申请指标的时间顺序发放。3.纯电动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车)不限行。4.本市坚持“自用慢充主导、公用快充补电”原则, 目前建成各类充电桩累计超过10万根,其中自用充电设施建桩率超过80%,公用充电桩1.88万根,充电站点超2000个,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5.北京市地方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为国家补贴的0.5倍,补贴总额不超过终端售价的60%,政策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总共的补贴金额=国家补贴金额×(1+0.5)国家单车补贴金额=里程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暂时剔除具体车型调整系数的影响,大致的补贴金额可参考:里程补贴标准:(R=续航里程)150km≤R<200km,共补贴2.25万元/辆 (国补1.5万+地补0.75万)200km≤R<250km,共补贴3.60万元/辆 (国补2.4万+地补1.2万)250km≤R<300km,共补贴5.10万元/辆 (国补3.4万+地补1.7万)300km≤R<400km,共补贴6.75万元/辆 (国补4.5万+地补2.25万)R≥400km,共补贴7.50万元/辆(国补5万+地补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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