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

来自autoEli 于2018年04月08日提问

1.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按照中央财政补助的50%,对纯电动乘用车进行补助。
补贴金额:总共的补贴金额=国家补贴金额(1 0.5)
国家单车补贴金额=里程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
暂时剔除具体车型调整系数的影响,大致的补贴金额可参考:
里程补贴标准:(R=续航里程)
150km≤R200km,共补贴2.25万元/辆 (国补1.5万 地补0.75万)
200km≤R250km,共补贴3.60万元/辆 (国补2.4万 地补1.2万)
250km≤R300km,共补贴5.10万元/辆 (国补3.4万 地补1.7万)
300km≤R400km,共补贴6.75万元/辆 (国补4.5万 地补2.25万)
R≥400km,共补贴7.50万元/辆(国补5万 地补2.5万)
2.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上海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享受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对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新能源汽车报废,以及办理辖区外转移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不再发放额度凭证。
3.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价格是扣除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后的售价。
4.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个人用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信用状况良好;
(2)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上海市户籍居民、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持有上海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上海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上海市户籍人员;
(5)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在上海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6)自申请之日前1年不存在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7)自申请之日前1年不存在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鹏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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