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帖】2017—2018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来自小鹏汽车2014 于2018年03月24日提问

1.补贴对象。地方财政补贴对象为消费者。新能源汽车销售单位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地方财政按程序将新能源汽车销售单位垫付的补贴资金拨付给销售单位。2.补贴产品。地方财政补贴的产品是在杭州市购买、上牌和运行,且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目录》的国产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3.补贴标准。 (1)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消费者在杭州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微型纯电动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5%给予地方配套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其余车型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其中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销售价格须与市场公允价相符)的50%,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50%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50%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计算地方财政补贴金额。4.申请地方财政配套补贴资金的消费者需具备下列条件和要求:(1)消费者申请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的,其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须在杭州市购买、上牌且在杭州市运行。(2)个人消费者应是杭州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杭州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杭州市申领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杭州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杭州市户籍人员、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以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在杭州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6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3)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可享受补贴的车辆不超过1辆。(4)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自初次登记之日起2年内,不得过户给非个人用户。

鹏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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