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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首任车主整车终身质保权益实施细则

1.服务范围

1)整车终身质保期:本实施细则所述之整车终身质保期是指,享有此项权益的首任非营运车主,其《保修保养手册》所规定的整车零部件保修期届满后的剩余使用寿命周期。

2)整车质保服务:本实施细则所述之整车终身质保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购买和使用的小鹏汽车,因其质量问题(“质量问题”是指产品设计、制造或原材料缺陷)产生故障时,将由小鹏汽车公司根据本实施细则的条款与条件承担免费的维修、更换零部件服务。

(a)整车终身质保服务包括《保修保养手册》所标明的整车零部件,不含三电关键零部件、特类零部件和易损耗零部件,详细零部件种类及质保服务应以小鹏汽车X9车型《保修保养手册》中的规定为准。

(b)经小鹏汽车服务中心更换并装配的原厂零部件的质保服务应以小鹏汽车X9车型 《保修保养手册》中的规定为准。

(c)在小鹏汽车公司提供整车终身质保服务的过程中,被更换的零部件将归小鹏汽车公司所有。

3)小鹏汽车公司可以要求您在小鹏汽车公司接受整车终身质保服务时配合小鹏汽车公司对车辆权属及性质信息进行核验,如提供发票、行驶证等有效文件和资料。当您拒绝或无法提供前述文件或资料,小鹏汽车公司有权暂不提供整车终身质保服务。

4)如您与小鹏汽车有单独书面约定或者享受小鹏汽车其他特定服务项目的,将按照前述单独约定和其他特定服务相关条款执行。

2.除外情形

由下列情形导致的故障或连带损坏将不能享受整车终身质保服务:

1)顾客所购小鹏汽车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2)非营运车辆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

3)《用户手册》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的系统或零部件,但顾客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

4)发生产品质量问题,顾客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

5)因顾客未按照用户手册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相关零部件损坏的。

6)因不可抗力、超出生产厂家控制的因素:

(a)意外事故、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等环境因素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或间接损坏。

(b)因使用环境超出产品正常使用条件导致的故障(如环境电磁干扰导致遥控距离变短、不起作用等)。

(c)由于自然磨损、老化引起的零部件消耗、变质等。

(d)附加及间接费用,不属于小鹏汽车公司承担责任的范围:

如:无法使用车辆造成的经济和时间损失;

储存或车辆租借费用;

寄宿、就餐及其它沿途费用等。

7)其他并非是由于小鹏汽车的质量问题而导致损坏的。

3.终止情形

当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小鹏汽车公司将不再提供本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整车终身质保服务:

1)当发生车辆所有权变更时,则该小鹏汽车的整车终身质保服务将于小鹏汽车完成机动车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当日终止。

2)在整车终身质保期内,若车辆发生重大事故伤及底盘主要部件或整车主要总成(注1),且经小鹏汽车合理判断通过维修或更换等措施仍无法将车辆恢复至完好状态时,整车终身质保服务即自动终止。

注1:底盘主要部件或整车主要总成指小鹏汽车的前纵梁、后纵梁、A柱内板、前纵梁转接支撑件、门槛梁、前地板、后地板、前后悬架总成。

4.其他约定

本实施细则自小鹏汽车交付至您后,立即生效。本服务及整车保修期的具体实施细则参照小鹏汽车发布的《服务实施细则》,《用户手册》,《保修保养手册》或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处理。如本实施细则有任何更新,应以小鹏汽车公司不时更新并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